经济日报金观平:保持物价平稳具有坚实基础******
保持物价平稳具有坚实基础
金观平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最新《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认为,全球高通胀今年有望缓解,预计今年通胀率将从去年的8.8%下降至6.6%。
回看2022年,“国际胀”与“国内稳”形成鲜明反差。我国高度重视粮食、能源安全,高度重视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在全球通胀屡创新高的背景下,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全年上涨2%,大幅低于美欧等发达经济体8%左右的涨幅,也明显低于印度、巴西、南非等新兴经济体。物价稳,为稳经济、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展望2023年,我国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
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具有产业体系完备、市场空间大、政策工具箱丰富的优势,特别是粮食生产连续丰收,生猪产能合理充裕,工业品和服务业供给充足,基础能源保障有力,国民经济循环更加畅通,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继续保持物价平稳运行。同时,我国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为保持物价稳定营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国持续创新物价调控机制,不断完善稳物价制度体系,实现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目前,全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97.5%,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扩大生产、增加供应、促进流通。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加强粮食、蔬菜、能源等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储备调节制度,强化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
保持物价稳定,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3年,全球经济复苏之路依然崎岖,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影响国内物价走势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当前,全球通胀形势虽有改善,但抑制通胀仍需时间。IMF预计,即使到2024年,仍将有82%和86%的经济体整体通胀率和核心通胀率高于疫情前水平。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国际高通胀容易通过生产、流通等多个环节向国内传导。此外,国内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后消费需求加快恢复,也可能短期加大结构性通胀压力。因此,防通胀这根弦始终不能放松。
巩固来之不易的物价稳定成果,一方面,要继续全力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资源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粮食稳产和能源稳定供应,夯实稳物价和保障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密切跟踪物价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化,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采取前瞻性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部分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